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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:出租屋屋主也是三防责任人
时间:2018-02-02 | 来源:窗博城 | 阅读量:159 次

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东莞市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上获悉,于去年12月14日正式拉开的东莞市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,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。  

为树立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标杆,市三防办选定东坑、石碣、大岭山为镇级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试点镇,目前,东坑镇已安排专项资金,按照省防总的要求对三防各功能区进行改造升级,制定工作方案,将镇政府在编助理、镇办学校教师、民办学校教师、村(社区)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、出租屋屋主等纳入三防责任人管理系统,有效破解了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中“辖区相关责任人数量不低于常住人口5%”的难题。  

据悉,目前全市已建成三防物资仓库630个,其中市级3个、镇级42个、村级585个,物资总价值约3573万元。配备三防专业抢险队1285人,其中市轻舟应急抢险队共70人、镇级三防专业抢险队1215人,各镇街(园区)的抢险队伍人数均已超过县级标准。三防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已达到三防系统化建设标准的要求,三防工作制度不断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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